几年前还是驭流量之高手的“网红”,如今开始走下“神坛”。
作为高曝光的代名词,有网红的地方就有各大产业的橄榄枝。据天眼查数据,在我国目前超4500家网红相关企业中,分布最多的垂直领域是批发和零售业,其次是住宿和餐饮业——以1400家占比32.8%。
说起餐饮届的网红鼻祖,非2013年名噪一时的黄太吉莫属。在其创始人“开着豪车送煎饼”吸睛无数后,一篇题为《我为什么要辞职去卖肉夹馍》的文章让西少爷再次火爆社交圈。
此后,请帅哥送外卖、举办“鸭寨夫人”超美选拔赛的“叫个鸭子”凭着另类的画风又扼住流量的命脉;夸父炸串打造“夸父逐日”IP,以国潮风重新定义“街边摊”,引起“串串”狂热,合生汇门店开业不到一周,霸占各大热门榜单,吸引300万人打卡,创立三年门店超1000家;霸蛮米粉以“北大才子卖米粉”极具戏剧化的身份冲突引起关注,并迅速蹿红,如今早已完成B+和C轮融资,正处于高歌猛进中……
随着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社交平台的强势崛起,餐饮行业的网红效应被进一步放大。对消费者来说,在光怪陆离的商品中,快速做出消费决策,一方面来自所关注圈子的“意见领袖”的推荐,另一方面受社交平台意识形态的“鼓舞”。有需求但无目的的消费者一般会查看大众点评的热榜、小红书的种草笔记来挑选美味,亦或者打开抖音,被点赞过万、画质清晰、画面“秀色可餐”的本地美食“支配”。
消费之风盛行,大V“种草”逐渐在消费链条上掌握了更大的话语权。为了提升曝光度和下单率,餐饮商家不惜花费几万甚至十几万的重金,邀请网红达人宣传来改善经营状况或者提高营业额。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流量不等于转化。对于网红的宣传成效,大家褒贬不一。
专为餐饮行业服务的MCN机构工作人员小莱称,推广效果是有时效性的,前几天对业绩的提振作用较为明显,但后续就归于平淡,短时的营业额增长还是高成本聘请网红换来的。“对于餐饮店来说,一次宣传只是让更多人知道某个地方开了一家川菜馆或者烧烤店,但最终能让客人留下并且愿意再次消费的原因有很多,绝不会是我家请来了网红……”
小莱称某短视频平台万粉左右的博主,探店费用大概在几百元,而百万粉丝的出场费则是以万元为单位计算,“想要做一次比较有影响力的推广,就要做好“大出血”的准备。”话说回来,“请网红”在某些程度上确实对营业额有帮助,前提是产品和服务过硬,要不然只会败坏口碑,还不如不做。
也有餐饮人持不同看法。
重庆做牛肉供应链的餐饮人小川说,针对商家的短视频拍摄价格已经“杀”到2000元/条。做烧烤的老猫称曾调研过长沙市场,一条视频的价格达到30000元。知名度较高的网红收费更高,要价几十万的也不少。但真正的转化效果如何,尚无法精确量化。位于杭州的jack则透露了内幕,“其实花两三块钱就可以买到100个点赞,现在真没有太多大V,他们都是买的数据。”
“传播数据大多是真实的和虚假的各占一半,部分消费者选择网红店是从众心理作祟”是一些餐饮人对推广作出的评价。
有些餐饮商家或者尚不清楚其中套路,即便了解,他们也要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花钱买网红手中的流量,“没办法啊,很多人靠着这个赚钱了,消费者确实也吃这一套啊。”
艾媒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网友消费网红餐饮的频率中,每周消费2次及以上的占3.9%,每周消费1次的占比是8.6%,每月消费一次的占30.5%。九成网民表示愿意为了打卡网红餐饮而排队,可以看出他们对网红店还是比较认可。
另外,在网红餐饮信息的获取上,超六成网民靠短视频平台、近六成消费者靠社交平台、超五成靠内容分享渠道获得。网友对平台的依赖,加剧了商家的流量恐慌。但他们也进退两难,一是宣传成本太高,二是迫于现实因素又不得不宣传。一个更严峻的事实是,即便舍得花钱请网红,也有可能是“一锤子买卖”:一两次的宣传效果转瞬即逝,流量难以留存到商家,并且对网红的依赖过重,想要出效果,只能持续不断地花钱。
然而,餐饮人在借势营销上“朝不保夕”的命运或许随着全民自媒体时代到来得到改变。
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几万、几十万的中小博主越来越多,流量倾斜也吸引众多商家开始养社交平台号。打开短视频,搜索关键词“餐饮”,可以看到不计其数的小商家积极“晒”自家美食。有些商家努力经营账号,分享美食制作教程、公开制作过程、与网友互动,以此沉淀粉丝,确实成效显著。
不过,短视频的低准入门槛,吸引中小商家疯狂买流量,继而陷入引流“内卷”。有的商家为了锁住用户,一份三人火锅套餐卖出19.9元的白菜价。一通操作“猛如虎”,但由此带来的效益如何,可想而知。
网红效应、流量对餐饮的贡献率,注定是一场“罗生门”?
或许,流量至上的论断该停一停了,对网红的迷信也是时候破除了。
请网红宣传,不如靠口碑说话
长沙 | 老猫 36岁 卤味店合伙人
要不要请网红做营销,首先要遵从实际,不能眼看其他商家借此生意爆火,而盲目跟从。
以我为例,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卤味店,主要消费场景是家庭佐餐,“家庭佐餐”的定位明确了其选址应该是人流量较大的社区或者菜市场,我家店属于后者,开在菜市场。另外,社区和菜市场两种位置分别对应熟人生意,不需要过多宣传,而菜市场来往的多是普通市民,他们对“网红”、“美食博主”等并不敏感。卤味是极其生活化的产品,试想一下,穿着靓丽的网红,化着精致的妆容,在菜市场吃卤味,总觉得与其气质不搭,即便做视频传播,消费者的接受度也将“一言难尽”。
而且卤味本就是小本生意,其利润不足以支撑花费三万元拍一条视频。即便这样,我们也没有“冷启动”。开业之初,采取了较为传统的营销方式,比如发传单,入驻外卖平台。恰巧当地报社举办活动,报道了卤味店,效果寥寥。这在我的预料内,传统纸媒早已式微,并没有太多流量。
个人觉得,对卤味店而言,靠时间积攒的口碑远比一次宣传的影响力更持久。相比噱头更大的造势活动,消费者更看重产品味道、产品质量、卫生情况。因此,我在这些维度的关注远超营销方面。与第一家的合伙人“分道扬镳”也正因此,我这个人有点“吹毛求疵”,是细节控,始终以“自己能吃”、“愿意吃”的标准来做餐饮,除了味道之外,对环境、服务等细节要求也比较严格,更看重做好“内功”。但合伙人的精力都在营销上,对卫生问题较为疏忽。
我不排斥邀请网红探店、拍视频等进行宣传,它确实会加速商家曝光,发挥出巨大的传播效应。
营销之前,可能只有经常来买菜的市民清楚某个角落存在一家卤味店,味道还不错,营销之后,不止常逛菜市场的,其他人也有所了解。但这个效果有限,最大的矛盾就是品类(卤味店)带来的消费人群、消费场景和“网红经济”之间不协调。
我始终认为“网红”只是一种营销方式,是基于产品、口味做出的补充,不是绝对的引流方式。餐饮店售卖的是餐品,不像文和友,它贩卖市井文化,需要基于地产、装修、文化、情怀做场景化营销,此时口味便没有那么重要。但基本逻辑是相通的,即建立在产品之上的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