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江燕
店内环境脏乱差!
食品安全检验不合格!
……
福州又有一批外卖餐饮店
被要求下架整改!
看看有没有你常点的
10月29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
第二批网络餐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正在执法
案例1
台江区壹人罐小吃店
(壹人罐易拉罐炒饭万象城店)
2021年7月7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后厨杂乱不整洁且垃圾桶未加盖,现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7日内改正;同时发出《当场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
2021年7月15日,根据网络餐饮E治理平台上的投诉,再次检查该店,发现其垃圾桶未加盖,地面、灶台上脏乱,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问题仍然存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
案例2
福州市仓山区施人德餐饮店
(菜小仙·小碗菜仓山万达店)
2021年07月29日,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狭小,卫生脏乱差;在厨房食品加工制作区有1包芝麻的标签被撕裂和1包胡椒粉的标签上未见生产日期,两袋均已开封使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等相关条款,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没收上述标签不符合规定的1包芝麻和1包胡椒粉,合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下架该主体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已限期整改。
案例3
福清市音西牛魔炙肉烧烤店
(牛魔·日式自助烧肉福清景观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自2019年12月起未依法取得生食类食品制售许可从事三文鱼刺身、北极贝刺身、北极甜虾刺身等生食类食品制售,于2020年1月至2020年5月由于疫情影响歇业,自2020年6月起继续以35元/份的价格制售北极贝刺身、北极甜虾刺身等生食类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人民币1822.5元,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元。
案例4
台江区林世钦快餐店
(如意饭堂曙光路店)
2021年8月16日,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后厨卫生较差,食品原料落地摆放、垃圾桶未加盖、员工无健康证、多名员工未佩戴口罩等问题,执法人员当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处罚。2021年8月17日,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再次检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五条及《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等相关条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十五条、《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等相关条款,对当事人合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50元。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下架该主体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已限期整改。
案例5
福州市鼓楼区
壹同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一同楼东百店)
2021年08月25日,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三防设施(防蝇)均未开启使用,经营场所中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酒:6瓶“KOIYOK BARACK”(规格:0.75L)、1瓶“ERICURUS”(规格:75cl)。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等相关条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等相关条款,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99元;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6瓶无中文标签气泡酒和1瓶无中文标签干红酒水,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